合同无效与不发生效力有何区别?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23-08-08 14:42) 点击:19 |
网友咨询: 合同无效与不发生效力有何区别? 段崇雯律师解答: 合同无效:是一种合同的法律状态,指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当然不发生效力。 合同不生效:也是一种合同的法律状态,是指合同成立但仍然没有生效。 1、效力状态不同。 未生效的合同是处于效力待定状态,将来可能生效也可能不生效。而合同被确认无效后,除解决争议的程序性条款有效外,其他条款自始无效,缔约双方回到订立合同之前的状态。 2、认定的前提不同。 认定合同未生效的前提是合同已经成立,未生效可能是约定的生效条件没有成就,或者合同应当经过批准才能生效,而审批机关没有予以批准。而合同无效是因为不存在合法成立的前提,自签订之日起就因主体或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3、法律后果不同。 合同未生效,客观上没有继续履行的条件,合同双方一般来说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无效的后果是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失。 合同无效包括五种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4)违背公序良俗的的合同无效; (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 合同不生效主要包括两个情形: (1).附条件、附期限合同。在条件成就、期限届满前合同未生效。 (2).需要办理审批手续的合同。在合同签订后,批准前,合同未生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该文章已同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