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50年跟70年的区别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23-08-08 14:44) 点击:23 |
网友咨询: 土地使用权50年和70年的区别是什么? 段崇雯律师解答: 首先是土地规划用途不同,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平常的住宅建设用地最高是70年,工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以及综合用地,最高为50年。所以50年和70年这两种不同产权的房子,用途是不一样的; 第二,产权为70年的房子,也就是住宅,可以落户口,而产权为40年或者50年的房子,虽然很多也能够满足居住的要求,但是其土地的使用性质,决定了房屋本身仍然是非住宅性质,所以一般来说不能落户口,子女也就不能划分到相应的学区,就近入学; 同时,生活费用也不一样,70年产权的住宅,在水电费上是按照民用标准收取,价格相对较低,而非住宅性质的、40年或50年产权的房子,则是按照商用标准来收取,价格要贵很多,并且一般不通燃气; 另外,贷款条件也不同,购买非住宅性质的、40年或50年产权的房子,一般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果办理商业贷款,也只能得到总房款的五成或六成按揭。 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之日起开始计算的,也就是从开发商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那天开始算。 举个例子:小王购买了一套70年产权的房子,开发商在2019年签订土地使用权,在2021年达到预售标准对外进行销售,小王在2023年拿到房产证。最后是2019年加70年产权,才是小王所购房产的土地使用权年限。 在土地使用权期满后,使用人要求继续使用的,国家可以不收回土地使用权,可按规定申请续期。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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