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案件一定会坐牢吗?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23-08-08 15:27) 点击:22 |
网友咨询: 合同诈骗案件一定会坐牢吗? 段崇雯律师解答: 合同欺诈一般不会坐牢,但是如果存在利用合同诈骗,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会坐牢。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财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合同欺诈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故意隐瞒一些真实请款,如产品的瑕疵、功效等等,但是并不是不履行合同也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民法典》对合同欺诈的民事责任做了具体规定。根据法律的规定,其主要内容: 1、合同无效。当事人一方采取欺诈手法,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从而在对方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下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是无效合同。无效合同不受国家法律的承认和保护,对当事人双方没有法律约束力。 2、返还财产。指合同当事人在欺诈性的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对已交付于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请求权,而已经接受财产的合同当事人则不论是否具有过错都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返还的范围,法律规定是"因该合同而取得的财产",包括实物、货币和按有关规定折价的劳务或者利益等。 3、赔偿损失。欺诈性的合同往往造成受欺诈方经济利益的损失,欺诈方应当赔偿受欺诈方因欺诈行为的实施所遭受的损失。赔偿损失的范围一般应包括:一是订立合同的费用;二是履行合同的费用;三是合理的间接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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