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时效是多久? |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23-08-08 15:43) 点击:21 |
网友咨询: 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时效是多久? 方燕律师解答: 1、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3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2、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3年,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 3、离婚后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离婚关于财产分割协议的规定如下: 1.夫妻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该约定必须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公平合理不违反法律的规定,而且具备法定的形式。 2.如没有约定按照以下方式分割: (1)婚前财产均归各人所有,所有婚前财产不因夫妻关系的存续而发生转变(夫妻另有约定的除外)。 (2)婚后财产由夫妻协商,协商不成,原则上夫妻各有一半。但须优先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利益。 (3)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其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情况下,如一方因为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义务较多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要求补偿,另一方也应当予以补偿。 有关离婚时财产分隔的相关规定在相关的法律中都有了明确的规定,对诉讼的有关时效也进行了明确的界定,男女双方如果涉及到对离婚财产分隔问题时,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并要在规定的诉讼期限内进行,如果超过诉讼的期限规定,司法机关可以对离婚财产的分隔问题不进行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方燕律师系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中级职称律师并由上海市律师协会专业能力水平评定为——“婚姻家庭专业律师”、“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方燕律师已入选上海市律协十一届不动产征收(拆迁)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方燕律师有20年律师执业经验,专注于沪上各类房产类纠纷,包括房屋买卖、房产确权、售后公房、房产动迁纠纷、补偿款分割、离婚房产分割、征收分家析产等专业领域。方燕律师咨询电话:1366198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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