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没有证据证明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处理? |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23-08-08 15:57) 点击:40 |
网友咨询: 离婚没有证据证明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处理? 方燕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时没有夫妻共同财产的,不需要对这部分内容进行处理,只要对夫妻的婚姻关系和子女抚养问题即可。但是没有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当事人举证证明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标准是其财产是否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具体来说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几类: 1.工资、奖金。工资是指作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期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或实物;奖金是指用人单位为了鼓励和表扬劳动者而向其给予的货币或实物。 2.生产、经营的收益。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个体经营、租赁或承包经营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 3.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权利人可通过转让或许可使用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而获得收益,其收益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是不能分割的,只能由权利人自己享有。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方燕律师系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中级职称律师并由上海市律师协会专业能力水平评定为——“婚姻家庭专业律师”、“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方燕律师已入选上海市律协十一届不动产征收(拆迁)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方燕律师有20年律师执业经验,专注于沪上各类房产类纠纷,包括房屋买卖、房产确权、售后公房、房产动迁纠纷、补偿款分割、离婚房产分割、征收分家析产等专业领域。方燕律师咨询电话:1366198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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