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段崇雯
段崇雯律师
上海 长宁区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段崇雯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离职了单位还可以告员工职务侵占吗?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01 15:11)    点击:24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企业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网友咨询:

离职了单位还可以告员工职务侵占吗?

律师解答: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如果职工在离职前有职务侵占行为构成犯罪的,并且在追诉时效内的,是可以追究离职职工刑事责任的。

职务侵占是刑事犯罪,需要看侵占的具体数额,什么时候发现侵占事实的,及时报警即可。职务侵占涉嫌刑事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并不因离职而终止。只要有确凿证据,是可以通过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应负的法律责任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律师解析: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

1、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这些董事、监事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是公司的实际领导者,具有一定的职权,当然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2、上述公司的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员和工人。这些经理、部门负责人以及职员也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或有特定的职权,或因从事一定的工作,可以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侵占公司的财物而成为本罪的主体。

3、上述公司以外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是指集体性质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国有企业、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职工。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段崇雯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知识产权  遗产继承  刑事辩护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段崇雯律师,段崇雯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段崇雯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564750612,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段崇雯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长宁区律师 | 长宁区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段崇雯律师主页,您是第11451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