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行为判定方法是什么?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08 13:44) 点击:18 |
商标的注册从来都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一切侵害他人注册商标权益的行为都属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 网友咨询: 商标侵权行为判定方法是什么? 律师解答: 商标侵权行为的概念: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 商标侵权行为的判定方式: (1)行为人主观上存在侵犯商标权的故意; (2)行为人实施了擅自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伪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等行为; (3)行为人的侵权行为导致了商标所有权人遭受实际损失。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律师解析: 对“近似商标”的认定通常应从两个方面考虑: 一是两个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是否相同或相类似; 二是两个商标的标识的主体部分是否相近似。 主体部分具体认定以普通消费者的一般注意力作为评判的主观标准,并采用整体比较与商标显著部分比较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判断。实践中多以商标的音、形、义三个要素考察。 所谓“类似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消费对象、销售渠道等方面相关,或者存在着特定联系的商品;“类似服务”是指在服务的目的、方式、对象等方面相关,或者存在特定联系的服务。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五十六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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