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案件的管辖法院是哪里?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08 13:46) 点击:23 |
专利侵权诉讼是指当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专利权被他人侵犯时,在掌握一定证据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的一种途径。 网友咨询: 专利侵权案件的管辖法院是哪里? 律师解答: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审案件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对于专利纠纷案件,司法解释有特殊的规定: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专利纠纷案件。 因此,传统上,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由各省会城市和直辖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专利侵权案件的管辖,与案件的标的额也有关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的司法解释,目前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的诉讼标的额上限调整为50亿元人民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50亿元以上或者其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因而,只要诉讼标的额不超过50亿元,专利侵权案件仍由上述具有管辖权的知识产权法院/法庭,或者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律师解析: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专利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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