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什么情况下审核不被通过?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08 14:22) 点击:137 |
专利权的获得,要由申请人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申请,经国家专利机关批准并颁发证书。申请人在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专利申请时,应提交一系列的申请文件,如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等。 网友咨询: 实用新型专利什么情况下审核不被通过? 律师解答: 初步审核不通过一般是由于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同时专利的外观设计或者用途上有问题。实质审核过程中被驳回,原因有专利与专利说明书内容不符或者超纲,申请类型与专利不符或者该专利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主题几类。 经过实质审查,审查员认为申请存在实质性缺陷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将给申请人至少一次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申请文件的机会。如果申请人在指定的期限内未提出有说服力的意见或证据,也未对申请文件进行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修改,或者修改后的申请文件中仍然存在足以用已通知过申请人的理由和证据予以驳回的缺陷,则审查员可以作出驳回决定。 律师解析: 专利需要通过审查才能被授权,而专利授权后,申请人取得专利权,专利就具有专属性,只有专利拥有人才能使用该专利,不同的类型审查周期也不同。 发明专利审查的时间: 依据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专利的授权应该在申请之日起三年内完成,所以专利审查的期限是三年。 外观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审查时间: 专利法对这两类专利的审查时间是没有规定的,这两项专利经过初步审查后,就可以授权,而实践中这两项专利审查期限一般在18个月内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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